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民族理论方面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临沧市各族各界代表订立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共同遵守。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和发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班洪抗英、革命老区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
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五、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和倡导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相互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倡导文明新风,支持移风易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中华民族结合起来,热爱家乡和热爱祖国结合起来,把民族团结融入到日常生活言行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八、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建设生态文明的参与者、支持者和维护者,爱护生态环境,让绿色成为临沧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九、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临沧大地处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