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新院检验科大厅空调系统和排风系统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内新院区(西河北路1000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万元
4.最低维保期:不少于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工期:60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施工内容
6.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项目需求:完成检验科空调系统和排风系统改造,达到实际使用需求。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者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以被处罚地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为标准)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三、竞争性比选邀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于2021年7月19日到 2021 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临沧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科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临沧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科(老院区)。
2.竞争性磋商会议定于2021年 7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开始,地点为临沧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科(老院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发布媒介
与本项目公告将在临沧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竞争性磋商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包人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沧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临翔区南塘街116号
联系人:武老师
电 话:0883-215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