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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医院来院进修人员须知

一、进修人员条件

1.我院接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民营医院只接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余专业人员不接收进修学习。

2.进修人员必须有选送单位的推荐,无医疗事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

3.凡进修人员,医师必须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理人员必须获得护士资格证,医技、药学、病案统计等专业须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方可到我院进修学习。不接受跨专业进修,进修专业必须与所持证专业相一致。

4.孕妇、哺乳期以及在进修期间有调动、提升学历等特殊情况者,不予以接收进修。

二、进修人员办理流程

1. 来院进修人员每年接收4批次,时间为:每年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

办理程序:只接受网上报名,学员在“临沧市人民医院”官网“科研教学”中或“lcsyykjk@126.com”邮箱,密码:123456,红旗邮件中,下载“临沧市人民医院来院进修申请表”,全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连同个人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扫描发送至“lcsyykjkjs@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写“进修申请-姓名-申请科室”。“进修申请表”中的单位及领导意见可先不填,待收到录取通知后在填写。邮箱请勿随意更改以免影响接收录取通知书。

提交申请表时间:开班前一个月的15号以前,(如报名3月1日进修,请于2月15日前发送邮件)。逾期将转至下一批录取。

报到时间:具体报到时间以发送的《录取通知书》为准。一般为每年3月1日、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的早上8点30分(节假/周末日顺延),其余时间均不办理进修手续,擅自来院不予接待。《录取通知书》将于报到前1周发至学员申请表填写的邮箱。如未收到则代表未被录取。

2. 报到时进修人员须将填写好的“临沧市人民医院来院进修申请表”,打印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进修人员申请表、录取通知、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复印件于录取通知上办理手续日到科教科报到。

3.科教科办理全部手续后,本人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护理专业人员须持“进修通知单”到护理部盖章签字后方可到科室报到。

4.凡到我院进修学习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人员免收进修费。民营医院人员,不分专业,按500元/人/月收取进修管理费,报到时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亦不能换人顶替。

5.自备生活用品、听诊器、工作服和特殊检查仪器。住宿自行解决。

6.从事放射诊断、放射治疗、介入等辐射相关工作的人员,请及时联系单位组织个人剂量检测及职业健康体检,报到时务必携带个人计量仪、个人计量仪检测报告、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7.进修结束后,进修期满认真填写自我鉴定,科室进行出科结业考试。科室负责人将进修人员成绩记入鉴定表中,并实事求是的将该同志在进修期间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临床实践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鉴定。手续完备方可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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