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临沧市人民医院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全院生活水箱进行清洗、消毒。现诚邀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及具备相关资质的优质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性谈判比选。
一、 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生活水箱清洗服务采购项目
二、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000.00元。包含清洗费、税费及对清洗后水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等一切费用(包干价)。
三、 采购需求
1.完成临沧市人民医院新、老院区共计10个不锈钢生活水箱(总容量901立方米)的清洗、消毒,并对清洗后的水质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使水质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2.水箱规格及位置分布信息
序号 |
院 区 |
位置 |
容量(m³) |
位 置 |
1 |
老院 |
门诊楼 |
50 |
门诊负二楼 |
2 |
门诊楼 |
50 |
门诊十二楼 |
|
3 |
住院部 |
200 |
室外 |
|
4 |
儿科楼 |
50 |
负二楼 |
|
5 |
教学楼 |
25 |
负一楼 |
|
6 |
新院 |
地下室 |
200 |
负一楼 |
7 |
地下室 |
240 |
负一楼 |
|
8 |
传染病医院 |
地下室 |
36 |
负一楼 |
9 |
华旭 |
室外 |
50 |
室外 |
四、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根据采购方用水要求分批完成清洗、消毒,检测合格出具检测报告。
五、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 服务要求
清洗消毒工作需根据采购方要求分批、分时段进行,尽可能的降低对医院正常运行的影响。
七、 相关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经营范围需包括专业清洗、消毒服务。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人员要求:派往执行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需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
(五) 其它要求:投标人认为针对此项目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八、报名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8日16点00分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应写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扫描后按顺序做成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与采购管理科联系报名。
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④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接收资料邮箱:1103810065@qq.com
3.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及会议安排: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会议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我单位不予受理。逾期到达的或者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我单位不予受理。
2.会议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老院门诊楼11楼小会议室。
3 .特别声明:报名供应商数量 ≥3即可进行会议。
十、评标方式
将由我院专家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开封,综合各供应商报价与服务能力,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临沧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 0883-2137055,13988305366
临沧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