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立医院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现财务科已完成2024年度账务处理结账并出具财务报表,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已完成归档,拟聘请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对我院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现诚邀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及相关资质的优质服务机构参加竞争性谈判比选。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审计服务
二、 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60000.00元。
包含税费、材料、人工费用等全部费用(包干价)。
三、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1. 财务报表审计:涵盖医院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审查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制度,数据是否准确、完整。
2. 财务收支审计:对医院2024年全年各项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等,以及各类支出,如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进行详细审计,检查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
3.延伸审计:对重要事项可以进行必要的跨年度延伸和追溯。
(二)服务内容:
全面和重点相结合,通过对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评估医院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对医院在预算执行、资金支付、重大建设项目、医用耗材、固定资产、合同及风险较大的领域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规范医院对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执行,使其公允的反映医院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经营成果,资金变动,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的使用等情况和问题。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及管理意见书,披露关联交易、或有负债、重大风险等关键信息,不得遗漏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公允性的内容。如需要应配合接受医院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问询。
(三)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四、 服务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服务机构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 服务时限要求:30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四) 成果提交:向医院提供纸质审计报告6份及电子文档,报告应包括审计目的、范围、方法、发现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格式规范、表述清晰、结论明确。
五、 特殊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且项目负责人需有5年以上审计经验,具有同行业审计经验优先。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或被返聘(退休人员),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2.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4人,参与过报表、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同时需具备会计职称证书,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工作;审计助理参与过类似项目。
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或被返聘(退休人员),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3.现场审计阶段至少有3人常驻医院,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需常驻医院。
(三)信誉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22年1月1日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并附信誉承诺。
2.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包。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与读妙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
3.投标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
4.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承诺,并且投标人无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项目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职在册持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不得违规转包、分包和聘用非本公司人员开展此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成交单位人员配备不合适时,医院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更换或补充人员。
(四)业绩要求
1.报名单位需提供近3年来承接过类似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2.拟派报表、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担类似行业类似业务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 报名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此次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3日08点30分前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应写明联系电话)到采购管理科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④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并密封。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会议安排: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会议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我单位不予受理。逾期到达的或者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我单位不予受理。
2.会议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老院门诊楼9楼采购管理科。
3 .特别声明:报名供应商数量 ≥3即可进行会议。
八、评标方式
将由我院专家组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开封,综合各供应商报价与服务能力,按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临沧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人民医院
地址: 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 0883-2137055
临沧市人民医院
2025年3月31日